為了規范責任督學查閱資料的工作方式和流程,特制訂本操作細則 。
(一)查閱資料的內容
1、學校發展的中長期計劃,年度工作計劃和小結等;
2、學校的工作制度、工作方案等;
3、學校教師發展規劃、教師檔案、教師職業發展規劃等;
4、學校課程表、作息時間表、收費項目、公示內容等;
5、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內容、校務會記錄等、教師培訓會記錄、校本教研活動記錄等;
6、學校管理進行的各項檢查記錄等;
7、各種專項督導要求的臺帳等;
8、反映學校特色的各種工作資料、臺帳等。
(二)查閱資料的流程和要求
1、責任督學根據督導工作的需求,確定需查閱的資料內容、時間范圍。
2、將需要查閱的資料內容的具體要求以文書的形式下達給學校。
3、學校按要求認真進行準備。
4、與學校確定查閱資料的具體時間和地點,要求學校確定一名具體責任人。
5、根據學校提供的檔案和材料認真進行查閱。
6、若學校提供的資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,則當場加以指出,并要求學校立即予以補充或改正。
7、對查閱的資料進行認真整理和歸納歸納。
8、查閱資料發現的問題及時給學校進行反饋,并提出意見和建議。
9、要求學校根據意見和建議進行整改。
10、對于督導專項時進行的資料查閱情況,在督導報告中體現相關的意見和建議。并及時上報給區教育局或區督導室。
玄武區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
2014年3月